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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延长助力展览展销政策实施期限至明年一季度
2021/10/9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消费旅游扶持力度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10号)第三条“助力展览展销”实施期限从2021年9月1日-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对已报备计划于今年下半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至明年3月31日前继续举办的会展项目(不含重大会展项目),按现有标准上浮20%给予奖补;对举办场地提供方,按该会展项目上浮前奖补金额的10%给予奖补;对2021年度招揽引进7个及以上会议项目的承办机构,按全年奖励总额的20%给予超额奖励;对派员参加2022年3月31日前由市会展促进中心组织举办的境内会展营销推介活动的企业,按3000 元/人给予定额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2人。

指导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局      主承办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联系电话: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86-592-5959074、2213713  传真:86-592-2213716  电子信箱:xmcea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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