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简体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学习贯彻《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扎实稳住商务经济若干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关于会展补助条款的通 知
2022/7/5

关于学习贯彻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扎实稳住商务经济若干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关于会展补助条款的通  

 

各会员单位:

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扎实稳住商务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商务[2022]155号),2022年6月17日,市商务局制定了《扎实稳住商务经济若干措施操作细则》,现将会展业补助条款摘要通知各会员单位,该《细则》与会展企业和会展活动息息相关,望各会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并按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申报工作。

专此通知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2022年7月4日

 

 

附件:《扎实稳住商务经济若干措施操作细则》之七

 

 

 

 

附件:

《扎实稳住商务经济若干措施操作细则》

......

七、加大经贸类专业展会补助力度

一)支持方向和补助标准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举办的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经贸类专业展会给予补助。

1. 展会取消补助:本市会展企业主办并经备案和批准受疫情影响而举办日前15日内终止的,合同展览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至3万平方米的给予10万元补贴,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补贴。

2.防疫支出补助。举办的展会(不含重大会展项目),每1万平方米给予5万元防疫补贴,每个展会项目最高封顶20万元。展会必须是独立展会,在相对独立的场馆举办。该项目不限厦门企业,2022年6月举办的展会,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2]1号)规定的会展补助项目,企业可择一就高申请,不重复享受。

3.线上展会补助。本市会展企业同时举办符合市商务局(会展局)认定标准的线上展会,一次性补助20万。线上展会应具有相应线上展会系统,有100家以上的注册展商,具备线上展示、洽谈等功能,线上商城、纯静态展示不属于线上展会。

二)申报材料

除《厦门市会议展览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厦会展[2019]60号)展览项目奖补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各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展会取消补助:

展会相关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包括场地租赁合同、主承办单位协议等;以及因疫情影响终止展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防疫支出补助:

独立的场馆租赁合同、场馆租赁明细清单、转账凭证及发票。

3.线上展会补助:

1)线上展会项目总结报告(含线上参展商数量、线上观众访问量、举办方展览收入、线上成交额、展商满意度等);

2)线上展会截图、系统功能板块截图、技术展示视频、数据列表(盖章);

3)系统租赁/购入协议、联合开发协议或招投标证明材料(应包括产权归属协议);

4)系统租赁、采购费用发票及相关明细,或会展企业投入系统研发费用证明及相关明细(盖章);

5)展会期间媒体报道材料(如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新闻媒体报道、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报道截图)。

三)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月6日,实时申报,常年受理,分批审核拨付。

四)申报审核流程

1.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应提前登陆“i厦门”(网址:https://ixm.xm.gov.cn/),进行法人认证注册;

2)申报单位在“i厦门”注册成功后,按照各项目申报时间要求,提前登陆“厦门市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xmmice.cn/)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供项目相关书面材料。

企业填报资金拨付申请时,项目不得进行拆分、组合。所填报、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英语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2.书面材料的送审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在收到通过预审的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按照规范整理邮寄或书面递交给市商务局会展处。

3.审核

市商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线上展会项目书面材料审核完成后,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认定),并出具评估意见,申请单位须配合评估审计。

4.公示

审核结果通过是商务局政务网站或厦门市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或厦门会展行业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拨付奖补资金。

五)申报咨询及报送地点

会展处:外贸大厦802室,陈绍辉,0592-2855886

付爱兰,0592-2859839


指导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局  主承办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联系电话: 86-592-5959074、2213713  电子信箱:xmcea3@163.com
技术支持: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   闽ICP备090146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