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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类展会的组展单位是否需要设立门槛
2013/5/7
多年以来由政府主导的展览活动往往交由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部门直属企业承办。比如:投洽会、台交会由会展事务局作为执行机构承办,文博会由文化局牵头、展览交由市广电广告实业有限公司执行,动漫节交由厦门软件园管理有限公司承办。上述执行机构在组展过程中往往委托社会展览机构代理组展。经观察,多年来承接政府机构委托的组展机构良莠不齐,直接影响了展会的质量。目前,参与政府主导类展会的社会展览机构呈现三种情况:一是经济实力强,组展经验丰富,人才多,成为政府执行机构的得力助手;二是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行业资源,但经验和人员素质较弱;三是无经济实力、无行业资源、无人才优势,想通过参与政府主导展会来“挖金”。
笔者认为:政府主导类展会在我国、我市的展会发展中发挥着引领方向,优化城市配套环境和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其展览活动组织的好坏,参展企业和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展会的形象和城市的形象,选择优秀的展览机构参与组展,应该是展览承办机构的不二选择。
笔者建议,今后我市政府主导类展会的组展单位应从我市有一定资质的机构中遴选。目前我市有较强组展能力的机构近30家。相关部门可根据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不同的合作机构、以保证政府主导类展会的质量与水平。
鉴于目前我市没有对展览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也该设置入行标准,笔者认为选择组展代理机构是否可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三、有5人以上的组展队伍;
四、有三年以上的组展经验,年代理组展项目在五个以上,且展位数不少于200个或独立成功承办过经贸类专业展;
五、加入行业协会,遵守行业规范。
以上意见属一家之言,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也欢迎同仁争鸣。(会展协会 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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