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正确刊载使用中国地图的通知
2013/5/31
各会员单位:
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对地图的编制和使用管理,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出版、销售、传播、登载和展示的地图和涉及地图图形的产品,内容标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示意地图的表示,必须完整、准确反映中国领土范围,保持边界的形状特征,不得随意删减或用其他图形遮盖;必须表示中国南海诸岛;示意图比例尺大于1:1亿时(1:1亿的中国示意地图,图面范围东西方向长约5cm,南北方向(含南海诸岛)高约5.5cm),必须表示出中国钓鱼岛和赤尾屿。
据厦门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市国土房产局)反馈,我市某些大型展会的展板广告和产品宣传册资料等常出现不规范和错误使用中国地图的问题:一是使用的中国版图颜色不一,台湾岛、海南岛用与大陆不同的色块标示,客观上将台湾岛、海南岛变成“外国领土”;二是使用中国地图漏绘钓鱼岛、赤尾屿和南海诸岛;三是标绘中国南海海上国界线将台湾岛、海南岛“排除在外”;四是中国大陆版图、台湾岛、海南岛位置绘制错位。
为防范上述情况发生,各单位要加强采编、设计人员的国家版图知识教育,加强设计、使用中国地图的监管与审查,避免出现有损国家版图的展板和广告内容。涉及公开刊载、展示使用中国地图(含广告中使用的示意性地图),可到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sbsm.gov.cn)“标准地图服务”栏目下载标准样图,或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按有关规定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请参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2013年5月31日 相关链接: 1.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2013/5/3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2013/5/31) 3. 厦门两大展会获2013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 (2013/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