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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会展局举行《市经贸专业展场地租金补助办法》宣讲会
2015/3/11

    在我市举办的经贸专业展每届最高可获得80万元展览场地租金补助,而且可以兼得其他会展奖励。

    2015年3月2日,市会展局在厦门会展中心305会议室对《市经贸专业展场地租金补助办法》政策进行了具体解读。由于我市办展成本偏高,影响巡回展的引进和本地自办展,特别是中小展会的培育。实施展览场地租金补助政策,有助于降低企业办展成本,营造更好的会展发展环境,促进实现我市会展产业升级。

    补助办法明确了具体补助对象、标准和内容。在我市举办三天以上经贸专业展,本地自办展展览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招揽展展览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补助的内容是经贸专业展租赁展览馆场地的费用,不补助水电、空调等其他费用。综合起来,加上2014年6月出台的会展奖励政策,招揽引进的展览每届最高可获得280万元奖励,本地自办展每届最高可获得250万元奖励。

    市委、市政府去年下半年陆续出台会展奖励扶持政策,是十多年来门槛最低、规模最大的一次,展览场地租金补助政策在全国也是首家。希望办展机构和企业,一是要充分利用已出台的扶持政策,把目前已有的展览做大做强。同时研究展览业市场形势,挖掘新的主题。二是会展中心要配合新政策的实施,抓住时机,对外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引进更多外地展会落户厦门。

    宣讲会由市会展协会郑智会长主持。市会展局、各展览承办机构(企业)负责人、市会展评估专家等70多人参加了宣讲会。(会展协会 朱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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