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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奖励、展览补助申请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2015/3/25


原文下载:会议奖励、展览补助申请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各会议、展览主、承办单位:

 

现将新定“会议奖励、展览补助申请材料提交注意事项”挂在会展网-网上办事-下载专区,请仔细研读注意事项并按规定认真执行。

(以下附“会议奖励、展览补助申请材料提交注意事项”原文)。

 

 

                                    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会议奖励、展览补助申请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2015年3月25日

一、会议奖励材料

1. 【申请报告】需按网上参考模板所列内容填写。

2. 【总结报告】内容参照申请报告模板,列出对资金审核有关键决定意义的明确数字(如会议人数、会议间夜数、境外人数、国别数等;数字要求精确,不要用左右等字眼带过),接待总结之类的可以不必写

3. 【主承办协议】:申请材料中所出现的单位,需提供可证明相互协议关系的材料。(如举办公司-专业会议组织者-当地招揽公司/酒店三方的关系)

4. 【酒店证明材料】要体现的信息:

(1) 【酒店证明函】请参考模板,体现会议名称、入住时间、住店人数、总间夜数

(2) 【报表】需体现以下内容:

a. 会议信息:会议名称或预定公司名称等;

b. 完整会期报表:体现所有的入住间夜数、入住人数,而不是单独一天的报表,报表间夜数总和应与酒店证明函相符;

c. 如个别酒店系统报表不支持以上的信息导出,手写出所需信息,并盖章(如会议名称、间夜数、参会人数);

d. 入住账单/结算单不能体现入住间夜数,不作为报表凭据。

5. 【场租发票】提供的发票应为会议场所出具给主办方/承办方的场租发票,而不是会务费发票,如场租含在其他费用内一并开具,做好备注即可;

6. 【国际会议】参会人员名单应按国别整理,以便核算国别数,并且名单应与护照/证件按名单顺序一一对应;

7. 【特大型会议】参会人员名单应剔除本地参会人员。

二、展览补贴材料

1. 【申请报告】按网上参考模板所列项目填写,【总结报告】参考申请报告;

2. 【展位表】:按序号、公司名称、展位号、特装展览面积列出;

3. 【台湾展位表】:按序号、公司名称、展位号、特装展览面积列出,并与协议、发票相对应;

★以上材料如无按所需项目列出,一律退回。

指导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局  主承办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联系电话: 86-592-5959074、2213713  电子信箱:xmcea3@163.com
技术支持:厦门市经贸信息中心   闽ICP备090146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