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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会议奖励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2015/12/3
一、会议开始五天前承办方需报送材料(各二份)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会议名称、举办时间、地点、会议的基本内容、申请政府奖励的档次);
2.会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会议)(一式四份);
3.主、承办单位协议或委托函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会议日程安排;
6.会议场租、酒店住宿合同复印件。
二、会后十五天之内,承办方需报送的材料(各二份)
A.5000人以下的会议 1.总结报告;
2.会议场租发票复印件;
3.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材料及人员名单;
4.会议现场照片三张(主席台、会场全景、前后各一张),A4纸彩打;
5.厦门市会议活动项目经济效益统计表;
6.会议环境调查问卷;
7.会议活动境内人员在厦消费情况调查表。
B.5000人以上的超大型会议
1.总结报告;
2.会议场租发票复印件;
3.参会人员名单;
4.会议现场照片三张(主席台、会场全景、前后各一张),A4纸彩打;
5.厦门市会议活动项目经济效益统计表;
6.会议环境调查问卷;
7.会议活动境内人员在厦消费情况调查表。
C.国际会议
1.总结报告;
2.会议场租发票复印件;
3.境外参会名单及护照复印件;
4.会议现场照片三张(主席台、会场全景、前后各一张),A4纸彩打;
5.厦门市会议活动项目经济效益统计表;
6.会议环境调查问卷;
7.会议活动境外人员在厦消费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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