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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会展业创新发展事项
2016/2/5

    201623日上午,厦门市长裴金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关于大力促进会展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会展局局长王琼文专题汇报了《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具体措施等。

    去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做了“研究贯彻意见”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市会展局结合厦门会展产业升级行动计划的有关工作部署和安排,大力深化会展业体制机制改革,组织专案组起草了《实施意见》,其间五易其稿,历时九月,多次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18日,市旅游会展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进行了审议,最终形成《实施意见》。

    据介绍,《实施意见》包括了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发展重点、突出发展特色、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发展机制等七大部分,共计30条具体措施。其中,《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厦门加快会展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推动会展旅游融合发展,将厦门打造成为“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和“国际会展名城”。

    会上,裴金佳市长强调指出,2015年厦门市旅游会展产业链产值已突破千亿,会展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要继续发挥优势、做大做强,打造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和国际会展名城。一方面,要强化品牌战略,大力培育有广泛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展会,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展会,扩大城市国际影响力。另一方面,要大胆创新思路,探索会展业与酒店业、航空业等联动新模式,促进大会展、大旅游、大商贸、大物流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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