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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
2011/9/6

    为确保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于2011年9月6日-9月11日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9月7日、8日,每日7:30-21:00,思明区、湖里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尾数为英文字母的个性化车牌以倒数第一个阿拉伯数字为限)。其中,持有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运车辆以及19座以上大客车不受单、双号行驶限制。

  二、9月7日-9月8日,每日7:30-22:00,禁止货运车辆在思明区、湖里区道路行驶;每日7:30-22:30,会展路、会展南路、会展北路、环岛路、环岛干道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

  三、9月6日8:00-9月11日24:00,全市禁止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四、9月7日-8日,每日7:00-20:00,除持有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外,国际会展中心及会展南路、会展路、会展北路、莲前东路的前埔东路口至会展路口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五、9月8日19:00-22:00人民会堂举行文艺晚会期间,除持有晚会请柬人员所乘的车辆外,建兴路、筼筜路建兴路至白鹭洲路路口禁止一切车辆通行;湖滨北路的建兴路口至白鹭洲路口路段改为双向通行,请过往车辆尽量绕行。

  投洽会活动期间,道路交通繁忙,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减少车辆出行,提倡共乘车辆,文明走路、文明行车,共同维护厦门文明形象。

  特此通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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