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对第十二届有机食品博览会进行补助奖励的公示
2019/5/16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厦会展[2017]24号),经现场核查评估、材料审核和局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现拟对于2018年12月7-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展览面积32805平方米,专业展位1554个,境外展位59个)补助95.61万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05月16日-0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0592-2859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