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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会议展览奖励扶持申报流程
2019/10/9
海沧区会议展览奖励扶持申报流程
2019年3月3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海沧区加快旅游会展业发展奖励扶持措施》(厦海政〔2019〕31号),为落实该文件关于会议展览的奖励扶持政策,特制定本申报流程。
一、委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评估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三、申请对象:在海沧区范围内举办会议活动的主办单位,在海沧区范围内举办展览的主办单位。
上述单位可以委托会议展览的执行单位代为收集、提交相关材料。
四、奖励范围与标准
(一)会议
1.奖励范围
对在海沧举办的,参会人数超 200(含)人且住宿海沧辖区内已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宾馆酒店超 100(含)间夜数的全国性会议和国际性会议。
2.奖励标准
(1)全国性会议(参会人数200人及以上)
全国性会议指由国家部、委、办、局等主办的全国性会议或同等级会议,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举办的全国性行业峰会或同等级会议,住宿酒店的参会人员有二分之一(含)以上为省外参会人员的会议,其中省外参会人数的认定以参会人员单位作为主要衡量依据。
(2)国际性会议(参会人数200人及以上)
(二)展览
1.奖励范围
凡在海沧区范围内的合法的会展中心举办的2天(含)以上、展览规模3000平方米(含)以上且标准展位150个(含)以上的展览会。
2.奖励标准
(1)展览规模3000(含)-5000(含)平方米且150(含)个以上标准展位,给予主办单位8万元人民币奖励;
(2)展览规模5000(不含)-8000(含)平方米且150(含)个以上标准展位,给予主办单位12万元人民币奖励;
(3)展览规模8000(不含)平方米以上且400(含)个以上标准展位,给予主办单位25万元人民币奖励。
五、奖励申报、评估、审批流程
(一)流程
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向厦门市会展协会申报→厦门市会展协会组织评审→厦门市会展协会出据评估审核表→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再次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在收到企业出具的收款票据后核拨奖励资金。
(二)企业申报时间:会议开始前3-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最迟应于会议开始前1天提交实际参会人员清单;展览开始前3-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
(三)会议奖励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议开始前3-5个工作日内,申请会议奖励的主办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①厦门市海沧区会议奖励扶持申请表(一式二份盖公章,详见附件1)
③主、承办单位协议或委托函件(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2、会议开始前1天以上,申请会议奖励的主办单位必须提交实际参会人员清单电子版(详见附件3),并于现场核查当天提交实际参会人员清单纸质版(一份盖公章)。该清单将作为现场看会和会后核查的重要依据,务必谨慎对待!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奖励。
3、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会议奖励的主办单位必须报送的材料:
① 《×××会议》总结报告(一份盖公章,详见附件3)
(四)展览奖励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1、展览开始前3-10个工作日内,主办方需报送的材料:
① 厦门市海沧区展览奖励扶持申请表(二份盖公章,详见附件4)
③ 招揽展会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2、展览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报送的材料:
① 《×××展览》总结报告(一份盖公章,详见附件6)
六、说明:
1.会议现场核查时现场未达到200人,取消申请资格;
2.展览现场核查展位数、展览面积未达到标准,取消申请资格。
附件:1.厦门市海沧区会议奖励扶持申请表
3.实际参会人员清单
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