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所在协会会员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和维权指引。
(二)配合厦门中心收集、整理和反馈本协会会员企业在竞争中遇到的知识产权情况、问题、信息等。遇有知识产权纠纷可向厦门中心报告,并协调中心予以支持或解决。
(三)接受厦门中心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每半年向厦门中心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接待登记、档案管理等工作所需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五)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业务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各级政府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权援助中心的职能,维权援助范围、条件和程序,举报投诉范围、途径和程序。
(六)在“厦门市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设“维权中心”专栏,发布知识产权维权相关政策法规、服务事项、维权信息等。
(七)在全市国际性展览会举办期间设立知识和维权服务台,申请中心派维权律师值班(协会不支付费用),提供义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