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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入境物品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须知
2011/3/31
入境会展物品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须知 一、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或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含展览品)的产品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二、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启用“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子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实施“预先网上系统申请、报检时交纸质申请材料验证” 三、办理程序 (一)直接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mb.cnca.cn,或通过厦门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xmciq.gov.cn“在线办事”栏目链接“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注:2个网站均有登载《用户操作手册》供下载学习。 (二)登录“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申请用户注册。必须如实填写用户信息,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 (四)提交CCC免办申请后,应关注“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的申请进度信息。收到“送比对材料通知”反馈信息后,打印出《申请单》 (五)CCC免办申请获得审批后,“CCC免办电子审批系统”将自动生成免办证明编号(以字母M开头),不再出具纸质免办证明。 会展单位或承办单位、代理报检单位将下列书面资料送至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 (二)经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关业务处确认的《入境会展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备案表》、《展品进馆清单》 (三)承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承办单位提交产品安全自我符合性声明及退运保证。 五、CCC免办的展品报检 获得CCC免办展品入境报检时,只须在《入境货物报检申请单》“许可/审批号”栏上注明相应的有效的CCC免办证明编号。 六、 本须知由厦门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七、有效发布日期:2011年3月31日 相关链接: 1. 入境会展物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2011/3/31) 2. 会展入境物品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单位须知 (2011/3/31) 3. 会展活动出入境人员与入境物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须知 (20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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